陈云林江丙坤在台北举行会谈 签署四项协议确定两岸“三通”
来源:新华社     时间: 2008-11-06

  据新华社台北11月4日电(记者 陈斌华 赵博)海协会会长陈云林与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4日下午在台北签署了《海峡两岸空运协议》《海峡两岸海运协议》《海峡两岸邮政协议》和《海峡两岸食品安全协议》四项协议。这宣告两岸同胞盼望已久的两岸直接通航、通邮即将变成现实。

  协议签署后,海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在海协会记者会上指出,今天是两岸关系史上值得记载的日子,会谈成果将带动两岸人民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。江丙坤在海基会记者会上表示,两会台北会谈签署的四项协议是两岸共同努力的成果,有助于提升台湾的经济竞争力和保障台湾民众的健康权益,有信心能够顺利付诸实施。

  根据《海峡两岸空运协议》及其附件,双方同意开通台湾海峡北线空中双向直达航路,并建立两岸空(航)管部门的直接交接程序,同意继续磋商开通台湾海峡南线空中直达航路及其他更便捷的航路。两岸资本在两岸登记注册的航空公司,经许可后将可从事两岸间航空客货运输业务。

  在《海峡两岸海运协议》及其附件中,双方同意相互开放主要对外开放港口作为直航港口,两岸资本并在两岸登记的船舶,经许可后可以从事两岸间客货直接运输。大陆方面现阶段开放上海、宁波、秦皇岛、厦门等63个港口,台湾方面开放基隆(含台北)、高雄(含安平)、台中、花莲等11个港口。在船舶识别问题上,双方同意两岸登记船舶自进入对方港口至出港期间,船舶悬挂公司旗,船艉及主桅暂不挂旗。双方同意在两岸货物、旅客通关入境等口岸管理方面提供便利。

  根据《海峡两岸邮政协议》,双方同意开办两岸直接平常和挂号函件(包括信函、明信片、邮简、印刷品、新闻纸、杂志、盲人文件)、小包、包裹、特快专递(快捷邮件)、邮政汇兑等业务,并加强其他邮政业务合作。

  以上三项协议自签署之日起40天内生效。

  两会就两岸食品安全事宜,经平等协商达成《海峡两岸食品安全协议》。




海协会与海基会签署海峡两岸食品安全协议(全文)

  新华社台北11月4日电  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4日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台北签署了《海峡两岸食品安全协议》。全文如下:

  为增进海峡两岸食品安全沟通与互信,保障两岸人民安全与健康,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就两岸食品安全事宜,经平等协商,达成协议如下:

  一、信息(讯息)通报

  双方同意相互通报涉及两岸贸易的食品安全信息(讯息),并就涉及影响两岸民众健康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(讯息)及突发事件,进行即时通报,提供完整信息(讯息)。

  针对前项查询请求,应迅速回应并提供必要协助。

  二、协处机制

  双方同意建立两岸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协处机制,采取下列措施妥善处理:

  (一)紧急磋商、交换相关信息(讯息);

  (二)暂停生产、输出相关产品;

  (三)即时下架、召回相关产品;

  (四)提供实地了解便利;

  (五)核实发布信息(讯息),并相互通报;

  (六)提供事件原因分析及改善计划;

  (七)督促责任人妥善处理纠纷,并就确保受害人权益给予积极协助;

  (八)双方即时相互通报有关责任查处情况。

  三、业务交流

  双方同意建立两岸业务主管部门专家定期会商及互访制度,就双方食品安全制度规范、检验技术及监管措施进行业务交流及信息(讯息)交换。

  四、文书格式

  双方信息(讯息)通报、查询及业务联系,使用双方商定的文书格式。

  五、联系主体

  (一)本协议议定事项,由双方食品安全等业务主管部门指定的联络人相互联系实施。必要时,经双方同意得指定其他单位联系实施。

  (二)本协议其他相关事宜,由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联系。

  六、协议履行及变更

  双方应遵守协议。

  协议变更,应经双方协商同意,并以书面方式确认。

  七、争议解决

  因适用本协议所生争议,双方应尽速协商解决。

  八、未尽事宜

 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,双方得以适当方式另行商定。

  九、签署生效

 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七日后生效。

  本协议于十一月四日签署,一式四份,双方各执两份。

海峡两岸关系协会   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          

会长 陈云林        董事长 江丙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

新闻资料:两岸食品安全协作

  新华社北京11月4日电(记者刘畅)为增进海峡两岸食品安全沟通与互信,保障两岸人民安全与健康,海协会与海基会4日在台北就两岸食品安全事宜签署《海峡两岸食品安全协议》。

  这是“奶粉事件”发生后,海峡两岸为维护消费者权益、维护两岸贸易健康发展而达成的重要共识。

  今年9月28日,在海协会和海基会的安排下,两岸食品卫生和检验检疫专家在北京就“奶粉事件”进行了沟通。双方代表就建立及时、有效的食品安全联系渠道和通报机制达成共识。该机制将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,一是在海基会和海协会的框架下进行安排,二是由两岸食品卫生和检验检疫方面进行直接的业务沟通。这一机制已于10月6日正式启动。今后凡是涉及两岸食品安全的问题,都可通过这一渠道沟通协商、合作解决。10月27日,两会在深圳举行预备性磋商,同意将两岸食品安全问题列入今年第二次协商议题。

  11月4日,两会在台北签署《海峡两岸食品安全协议》,同意建立两岸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协处机制,具体措施包括:紧急磋商、交换相关信息(讯息);暂停生产、输出相关产品;即时下架、召回相关产品等。

  双方还同意相互通报涉及两岸贸易的食品安全信息(讯息),并就涉及影响两岸民众健康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(讯息)及突发事件,进行即时沟通,提供完整信息(讯息)。

相关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