完成全部行政村规划修编,重点建设50个村
据市新农办消息,今年,我市将按照“合理编制、切实可行”要求,着重围绕布局优化、道路硬化、村庄绿化、路灯亮化、卫生洁化、河道净化、环境美化、服务强化等“八化”目标,完成剩余行政村的规划修编,建设2个样板村,13个省、绍兴市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,30个诸暨市级新村。此后,按照每年50个村的数量,力争到2015年,把全市所有行政村都建设一遍,使农村基础设施、人居环境、公共服务、社会事业等方面得到显著改善,实现农村社会全面小康。
我市“新村建设工程”工作重点是:硬化村内主要道路,确保路网畅通;推行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,建立村庄卫生日报保洁机制;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;切实解决农民安全饮水问题;开展农村卫生改厕,全面消除农村露天粪坑,探索农村改厕与庭院生活污水处理相结合模式;治理农村河道池塘水沟,保护农村水体洁净;提高农村绿化水平,力争做到“一村一品、一品一景、富民美村”;加快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,引导农民向中心村集聚,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。
据了解,今年我市“新村建设工程”按照财政支农投入增量明显高于上一年,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增量要明显高于上一年,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增量要明显高于上一年的原则,确保“新村建设工程”财政支农资金每年在5500万元以上。
新村建设工程的奖励标准为:新农村建设规划奖励标准为中心村每村10万元,一般村每村1万元;诸暨市级样板村要求达到“五优五新”,即优质新农居、优越新设施、优美新环境、优良新秩序、优裕新生活,奖励标准为人均800-1000元;省、绍兴市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(全面小康农村新社区)奖励标准为人均600-800元;诸暨市级新村要求达到环境净化、环境美化、环境优化,奖励标准为人均400-500元;已通过各级创建的行政村,其内部未达标的自然村允许继续争创,补足奖励资金;切出2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各级已创建新农村的巩固和长效管理,范围包括省、绍兴市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、诸暨市级新村和样板村,奖励标准为每村3-5万元。 |